“這裏是什麼啊二柱哥?”拿在手裏的報紙包的確還熱乎着,而且還散發着讓人直流口水的肉香味。
“燒麻雀,今天有點急,就逮兩隻,等哪天我多逮幾隻,讓你喫個足。”
山裏這東西不少,而且每到冬天,那些個麻雀就喜歡飛到屯子裏覓食,想抓幾隻麻雀,這對於沈二柱來說,的確不是啥難事。
“可,可是,我喫了,小秋喫啥?”可要是一口不喫,她又饞的厲害,所以也不等沈二柱說話,林蘭英就做出了決定,“要不我和小秋一人一隻。”
林蘭英說着就伸出白乎乎的小胖手,要把兩隻麻雀分一分。
都已經要轉身離開的沈二柱忙一把按住林蘭英那隻小手,然後又像觸電一樣,趕緊把自己的手拿開。
“不用,小秋剛剛喫過飯,應該還不餓,再說家裏孩子多,就兩隻也不夠分。”
沈二柱說完,就一副有人追的樣子,趕緊快步離開了。
望着急匆匆離開的沈二柱,在看看自己剛剛被男人握了一下的小手,林蘭英也臉紅了,咋辦啊?她現在越來越喜歡二柱哥了咋辦?
可沈老孃和沈依依貌似都很不喜歡她?
聽說他們家除了沈老孃,就沈依依說了算,如今兩個當家人都不喜歡她,那她還咋嫁給二柱哥?
都怪自己這張饞嘴,剛剛喫飯的時候爲啥要說喜歡喫肉,還問人家爲啥不做小雞燉蘑菇,還在沈老孃沒發話前,就先動筷子喫上了。
對自己這次失敗的亮相,林蘭英也很懊惱,可當美味的燒麻雀一入嘴,就又什麼都忘了。
嗯,就算爲了二柱哥,爲了自己能順利嫁進沈家,她以後一定要學會少說話,多幹活,決不能動不動就說饞肉,惹沈老孃煩了。
反正有她的二柱哥幫她逮麻雀,她以後肯定不會半年都撈不着一口肉喫,那樣的日子肯定不會再有了。
兩隻燒麻雀被林蘭英在路上就給喫沒了,而且連一些小細骨頭都給嚼吧着喫了。
媽呀,簡直太香了,甚至比她家阿姨做的紅燒肉都香。
林蘭英哼着歌,美滋滋的進了院,然後又美滋滋的推開屋門,見大家都在,而且還都瞪着她,忙下意識的往後退了一步,“你,你們爲啥要用這樣的眼神看着我?”
“林蘭英,你把自己那份糧食都拿走了是吧?”馮玉霞先打破沉默,開口問道。
“是,是啊。”林蘭英心虛的點着腦袋,後一想她拿走的又不是別人的那份糧食,爲啥要心虛?
“那你把糧食拿去哪了?”馮玉霞又問道。
“我拿去哪跟你有啥關係,我拿走的又不是你的糧食。”這次林蘭英回答的很硬氣。
“你……”沒想到林蘭英敢和自己頂嘴,馮玉霞一時語噻,頓了一下,才氣哼哼的又道:“你這是找到願意讓你去搭夥的人家了吧?不知誰家那麼倒黴,願意讓你這個只會喫,不會幹活的人去搭夥。”
其他幾個女知青雖然沒像馮玉霞這樣說林蘭英,但也都在那捂嘴偷笑。